世界播報:《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指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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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日報3月31日訊為進一步提升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日前,由哈市民政部門制訂的《哈爾濱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正式印發。

《指引》提出,每個街道至少建有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護中心。中心的功能側重但不限于為轄區內老年人直接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急、助行、助醫、心理慰藉等專業養老服務;依托社區用房建設建筑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驛站,其功能側重但不限于為老年人直接提供助潔、助急、助行等一般生活照料服務;接受社區老年人照護中心的輻射指導開展服務;為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直接提供鄰里互助、社區關愛等支持類服務。

《指引》提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要建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老年人日間照護中心、居家養老服務驛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在內的社區資源,為居家老年人解決養老需求。在“15分鐘養老服務圈”中,老年人在家中可獲得生活照護以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急、助行等服務,在家門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驛站可獲得基本的生活照料和互助式養老服務,在老年人日間照護中心可獲得更加專業、綜合的養老服務支持。

《指引》同時明確,支持轄區內有能力的養老機構向社區開放,公辦養老機構要率先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社區老年人日間照護中心可將專業服務延伸到老年人家庭,提升居家養老項目的服務水平。發展家庭照護床位,提升居家照護能力,讓老年人在家中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

《指引》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分為通用服務功能和個性服務功能。其中,通用服務功能設置了8大類22個服務項目。

民政部門應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服務評價,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改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政府補貼撥付和終止服務合同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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