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速遞!公共數據實現應開盡開 《哈爾濱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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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日報12月28日訊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加強哈市公共數據管理,推動公共數據利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哈爾濱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出臺?!掇k法》要求,哈市開放的公共數據實行統一目錄管理,實現“應開盡開”。對非涉密但涉及敏感信息的公共數據,由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脫敏、清洗后無條件開放。
在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方面,《辦法》要求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編制本地區、本機構公共數據開放目錄。目錄要明確數據領域、數據摘要、數據項、數據格式、更新周期等指標。哈市大數據中心對經目錄審查機制相關部門審查后的公共數據開放目錄進行匯總,形成全市統一的公共數據開放目錄。
在公共數據開放統一平臺方面,《辦法》指出全市要建設公共數據開放統一平臺。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通過市開放平臺提供公共數據開放服務,原則上不再新建獨立的公共數據開放渠道。已經建成的公共數據開放渠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整合、歸并,將其納入市開放平臺。
在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方面,《辦法》要求數據利用主體要在市開放平臺以數據下載或者接口調用方式直接獲取公共數據。哈市大數據行政主管部門、市大數據中心等部門、區縣(市)政府應當鼓勵數據利用主體利用公共數據開展科技研究、咨詢服務、產品開發、數據加工等活動。
對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未按照規定開放和更新本機構開放目錄和公共數據,或者故意開放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開放目錄和公共數據的;未按照規定對開放的公共數據進行脫敏、脫密等預處理的;未按照規定履行公共數據開放職責的其他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