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牡丹江市對這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來源: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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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0:29:27
【資料圖】
近日,記者從市國稅局獲悉,為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從3月份起,牡丹江市稅務部門對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6項稅務證明事項
自2023年3月1日起,牡丹江市稅務部門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證明、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及專用車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身份證明、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證明等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大幅減少了證明材料報送
據介紹,本次是牡丹江市稅務部門第二次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此前于2021年7月1日,對企業申報抵免境外所得稅收提供分支機構審計報告等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大幅減少了證明材料報送。
可以自愿選擇
據了解,納稅人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可以自愿選擇,納稅人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稅務機關不再索要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并依據納稅人書面承諾辦理相關稅務事項;納稅人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應當提供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