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臺措施扶持文藝創作 增強海南文化的軟實力和影響力

9月27日,海南省委宣傳部正式印發《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關于提供便利條件扶持文藝創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扶持文藝創作生產單位及廣大文藝工作者創作更多優秀文藝作品,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強海南文化的軟實力和影響力,推動海南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措施》明確,將扶持包括文學、戲劇、電影(含動畫電影)、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網絡劇、紀錄片(含專題片)、廣播劇、音樂、舞蹈、 美術、書法、攝影、曲藝、民間文藝等藝術門類的創作。

省內注冊的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創作的作品,外省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創作海南題材作品,或是在海南取景、對宣傳傳播海南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作品等都可申請成為扶持創作對象。

根據《措施》,扶持主要分為創作階段扶持、生產階段扶持、傳播階段扶持三個方面。其中,在創作階段,各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可向省委宣傳部報送各自的創作題材、創作計劃,爭取列入省委宣傳部的創作選題規劃。在劇本創作階段,省委宣傳部可幫助主創團隊在創作采風過程中協調相關市縣、相關單位協助做好采風工作。對涉及重大革命歷史題材的文藝作品,組織專家對劇本審核并提出審讀意見。同時,還將支持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申報國家有關部門的各類扶持項目。

在生產階段,扶持舉措主要包括:幫助舞臺藝術作品解決創排困難;電影、電視劇、網絡劇、紀錄片在海南取景過程中,幫助其協調取景地所在地宣傳部門及相關單位協助拍攝工作;對舞臺藝術作品在彩排、首演階段予以指導,重點作品組織專家幫助修改提升;對重點文藝創作項目,在創作生產單位籌措創作資金的過程中給予政策層面的支持和幫助等。

作品完成后,省委宣傳部將支持作品的宣傳推廣、演出展示、放映播出和發行運營等。在舞臺藝術作品創作完成后,為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提供便利條件進行演出;在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創作完成后,為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提供便利條件進行展覽展示;在電影、電視劇、廣播劇、網絡劇、紀錄片創作完成后,為創作生產單位提供便利條件在電影院線、電影頻道、電視臺、 廣播電臺、網絡臺進行放映、播出。同時,還將為各類作品爭取在國家臺上的展覽展示機會。

符合條件的創作生產單位或個人在創作過程中有扶持需求的,可向省委宣傳部提出申請,按照扶持項目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具體詳細情況可聯系咨詢省委宣傳部文藝處。(記者尤夢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