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40多只死螃蟹保價2萬多元 常州這兩人惡意騙保被判刑
據“溧陽法苑”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12月31日,江蘇溧陽法院刑庭審理并宣判一起快遞員姚某某和賣家王某某合謀,利用快遞保價服務運輸死螃蟹,惡意騙取保價款的詐騙案。
事件回顧
2020年底,被告人王某某(某水產店負責人)因養(yǎng)殖的部分螃蟹死亡,損失慘重。被告人姚某某(某快遞物流快遞員)與被告人王某某遂合謀將店內的死螃蟹通過物流郵寄去高溫邊遠地區(qū),并對訂單進行高額保價,收貨后再以螃蟹死亡為由向物流公司進行索賠,以騙取錢款。詐騙計劃確定后,王某某通過朋友確定遠在海南的全某某作為死螃蟹的簽收方。隨后,兩被告人在水產店內將四十余只死螃蟹打包裝箱,在打包過程中被告人姚某某故意將泡沫箱的側面壓軟,營造泡沫箱在快遞運送過程中損壞的假象。完成包裝后,被告人姚某某在手機APP上為運輸螃蟹的三個訂單共保價人民幣22000元,并自己完成了攬件。收件人全某某簽收該螃蟹后,被告人姚某某以運輸不當造成螃蟹死亡為由向物流公司索賠人民幣22000元,物流公司將款項打至姚某某賬戶。案發(fā)后,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向被害人退賠全部款項。
法院裁判
溧陽法院經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綜合考慮兩被告人具有坦白、認罪認罰、退賠等情節(jié),決定對兩被告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據此,法院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姚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官說法
快遞保價是一種加收費用的郵遞業(yè)務,本是消費者寄送貴重物品時的一重安全保障,卻被兩被告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加以利用,以高額保價、自攬“自”收的方式,騙取高額保價賠款,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切勿以身試法,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溧陽法苑”微信公眾號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