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觀天下!桂林銀行利潤率三年低于監管要求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逼近“紅線”

作為廣西首家資產規模突破4000億元的城商行,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桂林銀行”)的上市進程頗受關注。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顯示,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因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等被罰110萬元。今年1月,該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卿毅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此外,最新年報顯示,桂林銀行近三年來資產利潤率與資本利潤率均低于監管要求,2021年末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僅高于監管“紅線”0.06個百分點。


(資料圖)

據不完全統計,自2021年來,桂林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已被監管部門處罰多次,罰金合計達190萬元,如今,距離該行啟動上市已近三年,卻依然難尋其籌備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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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籌備多年未果背后

官網顯示,桂林銀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控股銀行。經過多年發展,已經成為廣西資產規模最大的單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

截至2022年4月末,桂林銀行已在廣西12個地級市設立分支機構,在廣西和廣東深圳發起設立村鎮銀行7家,在廣西共設立分支行144家(其中縣域支行60家)、社區/小微支行537家(其中縣鄉社區/小微支行280家)、農村普惠金融綜合服務點6340家,服務覆蓋超兩千萬農村人口。

桂林銀行營收構成  

數據來源:Wind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曾于今年3月印發《廣西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力爭實現桂林銀行、北部灣銀行、柳州銀行其中一家城商行進入上市輔導期。

另據公開信息,2015年6月,桂林銀行公告稱,基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及規范發展之需要,集中開展對公司非自然人股東股份的現場確權工作。但在一年后,又發布消息稱于2016年6月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桂林銀行關于暫停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適時啟動在公開市場發行股票的議案》,正式決定暫停新三板掛牌并適時啟動主板IPO。

此后的2019年6月,該行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啟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相關準備工作的議案》,啟動上市準備工作,目前距桂林銀行啟動上市準備工作已近3年,仍然未在公開渠道看到該行上市籌備進展的信息。

02

利潤率指標連續三年不達標

根據桂林銀行2021年年報,截至去年末,該行資產總額4425億元,較年初增長17.39%;負債總額4163億元,較年初增長18.29%。營收95.12億元,同比增長20.52%,凈利潤14.48億元,同比增長22.94%。

桂林銀行營收及凈利潤趨勢(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Wind

盡管如此,該行的資產利潤率與資本利潤率已連續3年不達標。

年報顯示,2019年至2021年,桂林銀行的資產利潤率分別為0.4%、0.31%和0.32%,同期的資本利潤率分別為5.92%、5.05%和5.88%,而根據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資產利潤率不應低于0.6%,資本利潤率不應低于11%。

不難看出,桂林銀行上述指標距離監管要求有較大的距離。

不止如此,該行的資本充足率相關指標表現亦不盡如人意,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已逼近監管“紅線”。

2021年末,桂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充足率分別為7.56%、8.87%、11.78%,分別較上年末下降0.07個百分點、下降0.14個百分點、增長0.11個百分點。

根據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應低于7.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應低于8.5%,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與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僅高于監管要求0.06個百分點、0.37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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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折射內控漏洞

利潤率不滿足監管要求的同時,桂林銀行還因違規受罰受到市場的注意。

近日,銀保監會網站顯示,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因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等被罰110萬元。李金汕、李智、覃羿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桂林銀保監分局給予李金汕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給予李智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給予覃羿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被罰  

數據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上述罰單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信貸資金被挪用于銀承匯票和信用證保證金,虛增存款;貿易融資資金被挪用至房地產領域。

值得一提的是,銀行虛增存款是國家監管機關一直嚴厲打擊的行為,其主要形式包括會計項目隨意變更,比如把拆借資金、同業存放款項作為一般存款來核算,當日存、次日取的虛增存款,銀行相互間開設賬戶,虛增雙方存款,以及以貸轉存的形式吸收存款。

據不完全統計,自2021年來,桂林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已被監管部門開出4張罰單,罰金合計達190萬元。具體來看,除上述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的罰單外,2021年4月30日,桂林銀行七星支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桂林銀保監分局罰款45萬元。2021年7月29日,桂林銀行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案件信息,被桂林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2021年8月18日,桂林銀行北海分行因未按規定對登記表進行簽注,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此外,今年1月份,桂林市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桂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卿毅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桂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該行2020年4月24日曾發布公告稱:“卿毅新因個人原因,辭去本行副行長職務。”經該行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接受其辭呈,辭任自2020年4月24日起生效。

據該行2019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該行與9家關聯方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其中4家為“本行副行長卿毅新近親屬控制下的企業”;2家為“本行副行長卿毅新近親屬控制下的企業的關聯企業”,其授信金額合計達26.87億元。

就上述經營中暴露的短板如何彌補,以及是否存在管理漏洞等問題,《投資者網》向桂林銀行聯系詢問,但未得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