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干媽”員工詐騙騰訊400余萬被判12年

安貴陽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12月29日,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冒充“老干媽”公司員工行騙的被告人曹某、劉某某、鄭某某等三人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鄭某某、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老干媽”公司員工騙取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價值人民400余萬元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劉某某、鄭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對三人分別判處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曹某、劉某某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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