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創新財政政策激勵招商引資 促進經濟和財政收入協同增長

為增強高質量發展的內生動力,大連市適時精準調整和創新財政政策,出臺《大連市招商引資下沉財力政策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各縣(市)區及先導區引進的符合條件的外埠企業,年度繳納的地方級稅收貢獻額達100萬元以上(含)的,形成的市、縣兩級共享稅收市本級留成部分,全部返還企業所在地縣區,由縣(市)區及先導區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這是大連市運用財政政策激勵縣區對外招商、發揮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措施。

據了解,《辦法》所稱“外埠企業”是指在大連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新注冊或新遷入,且大連市以外企業或個人實繳注冊資本金達5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不包括居住類房地產企業)。為提高采用集群注冊模式運營的臺類企業招商引資的積極臺內簽約的新注冊或新遷入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金和稅收可以合并統計,在滿足下沉財力政策條件的前提下,享受政策支持。

《辦法》對外埠企業的認定上,一是要求大連市以外企業或個人實繳注冊資本金達500萬元(含)以上,目的是為了鼓勵縣區引進外埠資金,拉動招商引資,實現政策的多重效應。二是要求外埠企業年度繳納地方級稅收貢獻額達100萬元以上(含),目的是突出稅源導向,鼓勵縣區提高新項目對當地的稅收貢獻度,促進地區經濟、財政長期可持續發展。

新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增強縣區可用財力,緩解縣區的財政困難,有助于統籌解決“三保”、債務和發展問題,并將進一步調動縣區招商引資的積極,實現縣區間招商引資項目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優化全地區產業協作和產業布局,引導縣區在招商引資中提高經濟貢獻度,促進經濟和財政收入協同增長。